县域经济是以县(市)行政区划为地理空间,以县(市)政权为调控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优化资源配置,具有地域特色的区域经济。实现老工业基地振兴,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就是发展壮大县域经济。
把握三大趋势 走出三个误区
当前,县域经济发展面临的环境和条件发生了较大变化,需要我们充分考虑、积极应对。
要把握经济发展的“三大趋势”。一是经济区域化趋势加剧。区域经济一体化已成为世界经济秩序的主要特征。我国经济空间格局开始从行政区经济真正迈向区域经济发展阶段。新的区域经济关系是在区域相互开放、市场一体、产业相联、分工合作的基础上形成的开放系统,而不再是画地为牢、相互封闭、各自为战的行政区经济。二是政府服务型功能强化。服务型政府是一种全新的政府职能模式,要求我们在发展县域经济上,妥善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着重进入“市场失灵”领域,从根本上解决“越位”、“缺位”等问题。三是经济生态型特征凸显。长期以来,社会与自然不协调,经济与社会不和谐,使自然和社会付出双重代价。进入新世纪,探索经济的“新型现代化”成为世界潮流,其特征就是以人为本,经济、自然、社会三者的协调和谐。因此,发展县域经济必须注重生态和谐性,决不能再走牺牲环境、资源的老路子。
要走出发展县域经济的“三个误区”。一是走出“政府经济圈”的误区。许多地方发展县域经济囿于一个县域行政边界之内的设计、运作,形成“政府经济圈”现象。突出表现在:县域工业结构雷同,发展路子互相照搬,在政策优惠上互相拼杀,在资源整合上互相掣肘,在产业区域分工上不协调等。县域经济是一个区域性、开放性兼备的经济体系。发展县域经济要跳出县域行政边界,将县域经济与区域经济融汇,从区域发展空间入手来谋划自身的发展。二是走出“干部经济”的误区。在发展县域经济中,出现了政府超强干预模式、干部经济模式、政绩经济模式、指标经济模式。县域经济要大发展,需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放手发展个体私营经济,让所有人充分发挥创造潜能,培育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市场主体,形成“老百姓经济”。三是走出“全能经济”的误区。县域经济虽是一个相对完整的经济体系,但不能搞成大而全的“经济大拼盘”。县域经济也不可能全面开花。各县域的历史人文、产业基础、自然禀赋不同,决定了县域产业发展的差异性。
探索县域经济“五化之路”
区域性、综合性、系统性、层次性、差异性、开放性和相对独立性构成了县域经济的基本特征。从我省情况看,应从五个方面推进县域经济的发展。
以比较优势为依托,推进县域经济特色化之路。从各地实际出发,着力建设县域特色经济区。充分利用当地资源,打造特色产业体系,把资源优势转变为产业优势,把产业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竞争优势。在县域经济结构调整中突出特色,在发展中创造特色,在扬长避短中培育特色,在资源整合中打造特色,在科技进步中提升特色。应重点支持建立具有辽宁特色的都市经济圈型、沿海型、辽东辽西山区型等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区。
以农业产业化为重点,推进农业现代化之路。坚持用工业的理念谋划农业发展,增加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改善农业发展环境。用先进的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先进的经营形式发展农业,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在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生产规模化和标准化,培育名牌产品,增强竞争力。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推动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加快农业科技进步,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促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加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建立新型营销体系。
以发展二产业为重点,推进县域工业化之路。工业兴则县兴,工业强则县强。这对于绝大多数的县来说是一条带有规律性的基本经验。县域经济发展壮大的过程,一定意义上就是由农业主导向工业主导的转变过程。着力发展县域工业园区,改变过去乡镇企业“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状况。基础稍差一点的县(市),要把特色优势产品加工、资源开发作为二产业发展的重点。传统农业比重大的县(市),要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延伸产业链。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县(市),要提高为城市企业配套能力,加快发展劳动密集型和高新技术企业。
以产业聚集为重点,推进县域城镇化之路。城镇化是县域经济发展的推动力量,也是由传统的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变的必由之路。辽宁城市化水平达56%,但县(市)城市化水平只有25%,必须加快县域城镇化进程。要避免人为“造城”。遵循经济社会和城镇化发展的规律,借力而为,顺势搞城镇建设。要以县城及其工业园区建设为重点,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提高生产要素集聚程度,增强对县域经济的辐射和带动功能。要以产业支撑城镇建设,坚持城镇建设、市场建设、工业园区建设相结合,引导、鼓励各类企业向县城及其工业园区集中,推动农村人口向城镇有序流动和集聚,为工业化提供载体,为农业现代化创造条件。
以对外开放为重点,推进县域经济外向化之路。县域经济不是县内经济,更不是封闭经济,而是开放型经济。要积极主动地融入国内和国际统一的大市场,拓展发展空间。要牢固树立县域以外都是外,无外不兴、无外不活、无外不强的观念,实行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对外开放。要实施项目牵动战略,突出抓好招商引资,增加固定资产投资,不断增强县域经济发展后劲。要以闲置工业用地吸引资金,以资源吸引技术,以存量吸引增量,以市场吸引项目,以不断开放促自身发展,以大开放促大发展。
按照公共财政取向支持发展壮大县域经济
政府财政作为国民经济的综合反映,是各级政府履行职能的重要物质基础、政策工具、体制保证和管理手段。按照公共财政取向,运用财政政策工具,促进县域经济健康发展,是政府财政政策及其制度安排中重要的内容。
做大县域财政经济蛋糕。充分发挥财政调控经济的职能作用,通过运用税收、财政贴息、信用担保等政策工具,为县域各类市场主体的发展营造更加规范、公平、开放的外部环境,在做大县域经济总量基础上,逐步增强县域财政实力。一是加大县域技改贴息资金的投入,重点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倾斜,培育和涵养县域基础财源。二是实行省对县财政综合绩效评价奖励政策、招商引资大项目奖励政策和县(市)财源建设工程,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三是支持县城和县域工业园区建设,推动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省市财政通过安排一定规模的财力,增加对县城及其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为吸引农民进城务工创造条件。
完善省与县财政关系。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建立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政府间财政关系,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财力支撑,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十一五”期间,将充分运用财政体制手段,增加县乡政府可支配财力,促进县域经济加快发展。一是将〔2005〕1号文件中规定的省共享税收定比增量全额返还等八项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10年,并对涉农城区和郊区,以2005年为基期年,2006年至2010年,实行省共享税收定比增量部分返还政策。二是规范和完善市对县(市)财政体制,市对县(市)新办企业的税收,原则上不参与分享,把增加的收入和财力全部留给县(市),建立县(市)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省财政在保持现行省对市财政体制不变的前提下,对各类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专项资金等实行由省对县(市)直接补助、直接拨款的办法,并选择部分县实施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三是实行保运转、重激励、促发展的转移支付政策,在确保县乡政权基本需求的基础上,省对县乡的财力性转移支付实行与县乡增加税收收入、市对县乡增加财力性转移支付、县乡精简机构和人员等因素挂钩的办法。
构建财政支农稳定增长机制。一是调整国民经济收入分配格局,把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的重点转向农村,使新增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主要用于“三农”。二是逐步提高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比重,督促各地区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及时足额划账,并适当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倾斜。三是加大对农业科研和推广、质量安全和检验检测、农产品流通设施、农民培训等方面的投入。四是拓宽支农资金来源渠道,逐步建立以农民个人投资为主体,国家财政性投资为引导,信贷、外资等各类资金为补充的多渠道、多元化的农业投资格局。
加大县域社会事业投入。加大对县域公共产品的投入,为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条件,是公共财政建设的重中之重,是财政义不容辞的责任。今后,我省将努力在农村教育、卫生、文化三个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并通过完善社会保障和扶贫救助等措施,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保证农村社会的稳定发展。
深化县域投融资体制改革。一是巩固和发展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成果,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二是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增加农业农村信贷投放,加大政策性金融支农力度,增加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中长期贷款。三是落实对农民和农村中小企业实行多种抵押担保方式的有关规定,鼓励民营担保机构发展和企业的互保、联保,逐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四是稳步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加快发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农业保险,增加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
整合县域政府财力资源。一是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在保持资金使用权和使用方向不变的前提下,着力解决“要小钱”、“分小钱”问题,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益。二是整合县乡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产,合理配置资源,降低行政成本。三是整合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对经营权和使用权转让实行公开竞标和挂牌拍卖,增加国有资产收益。四是整合政府债权。对历史形成的债务,要以县为单位,以2004年为界限,进行清查核实,摸清底数,加强审计,分清责任,分类登记,并不断加强陈欠项目的清收和债务偿还工作。五是合理界定财政供给范围。支持事业单位机构分类改革,能够依法通过市场运作解决经费来源的事业单位,要退出财政供给范围。
推进县域依法理财。一是积极配合立法机关将预算编制、收入征管、资金分配、预算追加、财政监督、绩效评价、理财过错责任追究以及财政审批等纳入财政立法范围,建立健全财政法规制度体系。二是通过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县区财政性资金财政统管等五项改革和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起新型的财政预算管理机制,规范财权运行。三是规范理财行为和程序,建立健全约束机制。强化对政府财权的监督。实施理财过错责任追究,建立健全惩戒机制。全面推进财政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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