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振兴中部老工业基地”着手,核心将比照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有关政策
“终于破题了!”海福军4月12日至13日在北京参加了由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简称“国务院东北办”)主持召开的“振兴中部地区老工业基地政策支持研究”课题研讨会。
“下一步国务院要出台关于振兴中部老工业基地具体政策措施,核心是比照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制定的政策。”他说,从2004年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最早在《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促进中部崛起,已经有两年时间,这期间,国家只在报告和理论层面上提出中部崛起概念,并没有出台具体政策和措施。
据悉,这次会议是课题研究的总结会。得出的研究报告经发改委审批后,国务院要有针对性的出台相应的政策。也就是说,研究报告是国务院制定政策的前提。
据了解,研究报告得到了有关领导批示,中部崛起的具体政策措施可能将由国家发改委地区司与相关各方商讨后制定。目前基本确定的一项政策建议是:将振兴东北的相关政策适当延伸到中部地区部分老工业基地城市,但要明确适用范围、政策内容和方法步骤等。
“很明显,在现在这个课题的基础上,中部崛起下一步要具体制定政策了。”海福军主任对记者判断说。
据《中国经济周刊》了解,目前国务院东北办已经要求,选择中部六省若干个城市进行测算,而测算内容主要是关于财政政策(包括增值税、所得税、豁免的历史欠税等)、社会保障政策(中央、地方包括企业需要的经济补偿金)、企业改制政策(企业半社会、企业半大集体)、金融政策(包括过去老工业基地的欠息、不良资产)等。国务院东北办将对测算之后的数字进行研究,作为制定具体政策措施的依据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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