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国税局涉外分局副局长郭立说,出口退税是国家调节经济,鼓励出口,进行宏观调节的经济杠杆,对出口企业来说,正确利用国家这一政策,能加快企业资金周转。但是,有些企业犯了低级错误,错过申报时间,给申报退税带来很大麻烦。
根据规定,自2004年6月1日起,出口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日内,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逾期不申报的,不再受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
郭立说,出口商品后,应及时收回单据申报。现在电脑申报既快速又严格,一旦超期系统将无法受理。他说,申报时间今年更开始从严要求,90天内不申报的自动作废,而且出口商品不能退税的还要征税。如犯这种低级错误,企业将会“掉得大”。
他提醒,企业应及时取得发票,及时到税务部门认证,及时取得报关单,及时通过海关电子口岸的确认信息。如果工作人员因交通原因难以及时带单据返回申报,可要求对方将开票时间晚开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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