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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在华投资中小企业对中国投资环境的评价与展望

更新时间:2002-2-28 来源:网络收集 作者:网络收集 点击:

       内容提要:本文为“欧盟中小企业对华投资发展研究问卷调查”报告。从对目前投资环境评价、企业未来投资变化、新的投资项目将要选择的地区和行业及今后企业将要面临的经营压力、经营战略等方面,全面反映了问卷调查企业对目前投资经营环境及今后投资发展战略的具体看法和政策建议。

 

                        关键词:欧盟中小企业  中国投资环境  问卷调查

 

       一、对中国投资环境的评价与展望

 

       (一)企业对近年来中国投资环境的评价

 

      我国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加快了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进程。《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指出,转变政府职能,改革政府机构,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要求。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主要是制定和执行宏观调控政策,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同时,要培育市场体系、监督市场运行和维护平等竞争等。几年来,沿着这一基本方向,我国政府职能发生了许多积极变化,投资环境有了极大改善。此次调查表明,欧盟在华投资企业对我国投资环境的改善给予了充分肯定。

 

      1.在基础设施、融资环境、劳动力素质评价等方面

 

     欧盟在华投资企业对投资环境的评价中,对“交通水电等基础设施条件”的满意程度最高,

     得到了87.1%的中小企业的肯定。其中认为明显改善的为62.4%,大大高于全部企业的53.4%;认为略有改善的有24.7%,全部企业有32.3%。这说明各级政府近年来十分重视招商引资工作,积极改善投资环境,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使交通水电等硬件设施状况有了极大改善。对“劳动力素质和效率”的肯定评价居第二位,有83.1%的中小企业给予肯定,与全部企业大体相同;对“与当地政府官员之间的关系”的满意程度也较高,中小企业中认为有明显改善和略有改善的分别为18.2%和54.5%,全部企业分别为22.7%和47.7%;认为“银行融资环境”略有改善和有明显改善的中小企业分别为56.0%和10.7%,全部企业为55.4%和13.1%;中小企业认为“当地企业的生产和服务配套能力”略有改善的占49.3%,认为有明显改善的占15.1%,全部企业占49.6%和12.4%。

 

     2.在政府部门工作效率方面

 

     我国政府自身的改革取得较大进展,确立了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基本方针,提出了建立廉

      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目标。各级政府在健全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外商投资、简化办事程序等方面作出了积极努力,政府各级机关工作作风和效率有了较大改进。对于政府的改革成效,大部分参加调查的欧盟在华企业给予了肯定的回答。被调查企业中67.1%的中小企业认为“政府政策制定的透明度”得到改善,全部企业为69%。但其中认为有明显改善的中小企业仅占6.6%,全部企业仅为7.6%;有67.1%的中小企业认为,“政府工作效率”略有改善,明显高于全部企业的56.9%。

 

     欧盟在华投资企业在肯定我国政府改革成效的同时,也直接反映了目前存在的问题。在14个

     投资环境方面因素中,有54%中小企业认为“政府税收之外的各项收费”基本未变和恶化,高出全部企业1.9个百分点。其中认为恶化的所占比重为6.6%,全部企业为9.1%。这反映出欧盟企业对税外收费极为不满,这也是本次调查外商抱怨较多的问题之一。外商投资前对这些收费项目几乎一无所知;投资后,各种形式的收费项目,接踵而来,难以承受。虽然我国政府近年来采取了许多措施,规范和限制各种形式的摊派、收费,但目前存在的问题仍然很严重。这说明我国政府在这方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要狠抓落实和监督检查。在政府职能转换的前提下,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提高行政管理部门工作效率和人员素质,严厉惩治乱收费及贪污腐败官员,树立精干、廉洁、高效的政府形象。

 

      3.在市场和行业准入限制方面

 

     近年来,我国政府在管理涉外经济方面逐步向国际惯例靠拢,引进外资的地域和行业限制逐步放松。在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新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对外商开放国内市场,使外资分布更加合理。进一步扩大开放地区,开放沿边城市,扩大内陆省市开放,进一步拓宽外商投资领域。过去视为禁区的商业、金融、保险、航运、律师、会计等第三产业,都已允许外商投资;过去限制外商投资的土地开发、房地产、宾馆餐饮、信息咨询等行业已逐步扩大和放开。据有关调查,在我国国有企业准入的80多个领域中,外资企业可以进入60多个。被调查企业对我国政府进一步扩大开放领域的政策和实践给予了积极评价,中小企业中认为在市场和行业准入限制方面有改善的为60%,高出全部企业5个百分点。其中认分略有改善的48.0%和明显改善的12.0%,全部企业分别为43.4%和11.6%。中小企业对市场和行业准入限制改善程度的评价要好于全部企业。但被调查企业中认为上述情况基本未变和恶化的也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我国政府应以放松和取消进入限制为突破口和重点,在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方面有一个大的进步。逐步取消对外资企业在规模、地域等方面的限制,除了为数不多的关系国家安全和有特定要求的行业需要有严格限制外,对其他行业,特别是竞争性行业,原则上都应放开,取消各种基于所有制、地区和部门的或明或暗的限制。

                        

     4.在市场秩序方面

 

      我国政府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培育、完善和维护有效率的市场环境上。近年来,正在努力创造一个有效率的市场环境。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的立足点在于发挥自己的比较优势,要把潜在比较优势转化为现实优势,最重要的实现条件之一就是形成一个有效率的市场环境。被调查企业中有49.4%和9.1%的中小企业认为市场秩序略有改善和明显改善,全部企业为51.9%和5.3%;同时,认为市场秩序恶化的比例是所有评价项目中最高的。在投资者权益、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中小企业认为略有改善的为51.9%,明显改善的为16.9%,略高于全部企业;同时,认为基本未变和恶化的占31.2%,全部企业为35.4%(图1-1,图1-2)。这表明欧盟企业对我国市场秩序总体改善状况既给予了一定程度的肯定,同时又有着强烈的不满,喜忧参半,必须引起重视。欧盟企业因其产品名牌效应,受害程度也更为严重,对市场秩序状况也更为敏感。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转轨时期,这方面的改革虽已取得一定成绩,但这一进程尚未完成,培育市场和整顿经济秩序的任务仍然繁重和紧迫。我国幅员辽阔,地区间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问题较突出,各地市场发育存在较大差异。经济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各级政府必须将自己日常工作的重点放到创造有效率的市场环境上,常抓不懈。

 

     (二)中国加入WTO后,欧盟企业来华投资将会有哪些变化

 

     我国已经成为世贸组织的正式成员,对外开放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按照世贸组织的规则和所作的承诺,我国已经加快市场化改革进程,将由目前有限范围和领域的对外开放转变为与世贸组织成员间的相互开放,一些新的投资领域,如运输、医疗、外贸、教育、金融、电信和各类中介等服务业市场将逐步允许外商进入,投资者将从中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和新的发展空间。同时,也会逐步取消对外资企业在税收等方面的超国民待遇,实现内外企业同等税赋,公平竞争。有近93%的被调查企业认为,中国加入WTO后,欧盟企业来华投资将会增加,其中有约30%的企业认为会大幅度增加。认为保持不变和有所减少的企业所占比重不到10%(图2)。

 

     (三)如果欧盟企业来华投资新的项目将会选择哪些地区

 

     我国在经济特区和开发区等局部地区率先实行与国际接轨的体制和优惠政策,有效地促进了吸引外资及国际贸易的发展。长江三角洲是长江下游最大的冲击平原,位于我国海岸线中部,地理位置优越,海陆空交通极为便利。改革开放以来,经济高速发展,成为我国经济增长最快和最活跃的地区之一。长江三角洲地区拥有坚实的产业基础和优越的投资环境,在高新技术、人才、科研、教育方面都具有强大的优势,使该地区成为外商投资企业首要选择的目标地区。调查显示(图3),在回答“如果欧盟企业来华投资新的项目将会选择哪些地区”问题时,中小企业有86.3%选择长江三角洲及其周边地区,全部企业为87.5%;选择珠江三角洲及其周边地区和环渤海地区的中小企业分别为50.0%和47.5%,全部企业各占52%和51%;选择西南和中南地区的中小企业为22.5%,高于全部企业的18%,说明有些中小企业更看好部分中西部地区;选择西北部、中北部地区的占10%以下。有关资料表明,2000年西部地区实际利用外资12.2亿美元,占全国的4.03%,比上年提高了0.81个百分点,但西部地区9个省、区、直辖市中利用外资下降的有5个,其中有的降幅大于2位数。上述情况表明,除客观条件以外,西部地区各级政府部门在全面落实中央有关政策,切实改善招商引资软硬环境的各项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应解放思想,加大改革力度。

 

    (四)吸引外商进入中西部投资哪些政策更有效

 

     从政府角度讲,实现经济相对发达地区与经济相对落后地区社会福利的均衡化是政府工作追

     求的最终目标。应充分利用转移支付等手段,支持落后地区的基础设施和其他公益事业的建设与兴办。同时,政府还有责任通过制定切实可行、有足够力度的各种优惠政策,以吸引中外企业到中西部地区投资。全部被调查企业及其中的中小企业均有60%以上认为要加强中西部地区的基础

     设施建设,此项选择比例居首位(图4)。选择“政府改变观念、提高效率”的比重也很高,有60%以上。以下依次是“对所有在中西部投资企业实行税收减免优惠政策”的选择比例略高于40%、“全面放开产品内销市场”30.0%左右、“对在中西部地区实行彻底的国民待遇体制”和“允许外企参与基础设施和城市公用事业”投资经营的各约20%。以上调查结果表明把引资方法简单地等同于给予优惠政策是一个很大的误区,随着对外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外国投资者逐步将投资的重点转移到具有良好的投资环境地区。西部地区各级政府部门应积极改善外商投资的硬环境,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作好外商投资地区的土地、水、电、路、通信、排污等设施的规划和准备工作。同时改善投资的软环境,在落实中央西部大开发投资政策中,适合当地特点的配

     套实施细则要及时跟上,最主要的是政府部门转变观念,树立服务意识,在政策法规、机构设

      置、选人用人机制方面,都要迅速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适应入世后各项经济工作与国际接轨的需要。

 

     (五)如果欧盟企业增加对华投资项目,将会选择哪些行业

 

      近年来,我国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质量明显提高,鼓励外商投资项目中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明显增加,外商到我国设立研发机构进一步增多,单项投资规模进一步扩大。在回答“增加对华投资项目,将会选择哪些行业”问题时,被调查企业首选行业为“制造业”,比例为66.2%(图5),其中中小企业为62.5%;选择“交通运输通信服务业”的中小企业为60.0%,高于全部企业的57.4%;选择“金融保险业”的中小企业为45.0%,全部企业为47%;选择“电力、煤气水生产供应业”的中小企业占21.3%,高于全部企业的17.6%;其余行业如“商业、餐饮业”、“农林牧渔业”、“科研教育业”、“房地产、旅馆业”等分别占4~13%。我国政府已出台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政策,引导外资投资结构调整,促进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业,鼓励设立研发机构。今后要重点引导外资投向信息、汽车、机电、化工、纺织等龙头产品的配套产业,带动相关行业技术水平、规模效益和竞争力的提高。

 

                        图5 如果欧盟国家增加对华投资项目将会选择哪些行业

 

                          (六)欧盟企业如果在中国国内寻求新的合资(合作)伙伴,将会选择哪种类型的企业

 

                          在回答这一问题时,将“国有企业”作为新的合资(合作)伙伴的比例最高,中小企业为

                        56.3%,高于全部企业的52.2%(图6);“城乡集体企业”为中小企业的第二种选择,比例为52.5%,而“私营个体企业”在全部企业选择中,居第二位,为43.4%。这种差异说明中小企业更看重公有制企业具有的政府背景,以及风险小、信誉高和较为规范的特点;而大型企业选择合作伙伴更多考虑企业效率与市场化程度高的特点。根据国际资本流动的新形势,要进一步重视跨国兼并、海外上市及外资投资基金等利用外资的新形式,参照发达国家的经验,研究我国的企业并购

                        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有关法规,积极鼓励外资采用收购、兼并、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

 

    (七)中国加入WTO后,对企业经营会产生多大影响

 

     此项调查提出6个方面的有利影响。对每个方面都提出4种影响程度:效果明显、效果有限、没有效果、不清楚。中小企业认为“外来投资增加为企业增加更多合作机会”效果最明显,比例是57.9%,高于全部企业的50.4%(见表1);有56.6%中小企业认为效果最明显的是“市场规范程度提高”,全部企业为61.1%。这说明大企业对市场经济秩序最为关注,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各种假冒伪劣商品的冲击最为严重;而中小企业对我国加入WTO后带来更多的商机充满信心。

 

     在回答对“政府办事效率和政策透明度提高”的影响时,中小企业认为效果明显的占43.4%,全部企业为45.8%;认为效果有限的都是40%左右。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最为直接和紧迫的问题是迅速实现政府管理体制和行为方式的转变。加快政府改革,创造有效率的市场环境,使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是政府的首要任务。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政策信息透明度会提高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程度。

 

     在回答“关税降低有利于增强产品国际竞争力”问题时,中小企业中有42.1%认为效果明显,全部企业为46.6%;认为效果有限的中小企业为42.1%,高于全部企业的39.7%。这表明,关税降低对欧盟在华企业降低产品成本、提高国际竞争力的作用是肯定的。

 

     在“技术与工业产权能够得到有效保护”方面,中小企业中的53.3%认为效果有限,高于全部企业的49.2%;有30.7%的中小企业认为效果明显,全部企业为35.4%。近年来,我国政府十分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初步建立了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不仅关系到我国投资环境和国际声誉,也对自主知识产权商品发展至关重要。我国政府承诺,加入世贸组织后将遵守《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问题协议》,并按照此协议的规定修改和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随着政府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力度的不断加大,市场经济秩序的改善,欧盟在华企业对技术与工业产权得到有效保护的信心会进一步提高。

 

     在对“产品与服务有更广阔的市场”问题作回答时,认为有效果的占被调查企业的82%左右。我国服务业起步较晚,改革开放以来有了较大发展,开放程度不断扩大,前景广阔。目前,我国的服务业技术层次还较低,主要是以消费服务为主,生产性服务不够发达。传统服务业有了一定基础,如旅游、工程承包和劳务出口、远洋运输等,而在金融、保险、咨询、邮电等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业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开放服务市场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条件之一,服务贸易总协定要求缔约方最终对服务贸易实施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我国已完成加入世贸组织的法律程序,服务业会将进入一个迅速发展的时期,服务市场无论是对我国投资者,还是对欧盟企业投资者,都蕴涵着无限的机遇,产品市场的情况也是如此。

(八)今后企业经营潜在的压力主要是什么

 

     认为“中国内资企业的迅速发展”是今后企业经营的主要潜在压力的占被调查企业的45%左右(图7)。据此次调查,欧盟在华企业中,有82.6%属机械制造业,而我国的比较优势之一也是制造业。这项调查结果说明,我国的企业,特别是制造业企业的国际市场竞争能力在不断增强,已经成为欧盟企业的主要竞争对手。居第二位的是,“大批外国企业进入中国”,有43.8%的中小企业和41.2%的全部企业持此观点。随着加入世贸和对国外企业准入限制的逐步放松,大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公司将进入我国,不仅对我国内资企业,对欧盟在华企业也是强有力的竞争者。然而对“现有‘三资’企业的快速发展”对被调查企业似乎并不构成较大威胁,中小企业中有22.5%,全部企业中有21.3%的企业选择了此项。这是因为欧盟在华投资的企业有80%为制造业,其中化工、机械、电讯、电气及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占很大的比重,产品科技含量高,与其他国家的外资企业相比有较强的竞争力。在市场方面,中小企业中有37.5%、全部企业中有39.0%认为“产品更新换代压力加大”是企业今后经营面临的潜在压力。其次有32.5%的中小企业认为“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全部企业为30.1%。在人才需求方面,有26.3%的中小企业认为“获得人才越来越困难”,全部企业为29.4%。在所列各项比例中比较靠后,说明在欧盟企业在吸引人才方面拥有一定的优势。

 

 (九)企业未来在中国的经营策略

 

     调查结果是(表2),选择“积极开拓中国国内市场”的比例最高,占72%左右。这与上述“欧盟企业选择来华投资的影响因素评价”一题中,选择“看好中国潜在的市场规模”作为来华投资的第一影响因素的调查结果是相一致的。有58.8%的中小企业选择以“广泛选用中国国内原材料和设备”作为企业未来在中国的经营策略,高于全部企业的56.6%。这表明进一步降低成本增强企业竞争力,在中小企业未来经营策略中占有重要位置,这为增强外资与内资企业的合作,提升我国产业技术水平产生积极影响。有30.0%的中小企业选择“扩大产品出口”,全部企业为31.6%;有27.5%的中小企业选择“加速管理阶层本地化以降低成本”,高于全部企业的21.3%;选择“在中国国内设立产品研究开发中心”的占11%左右。值得注意的是“迁往中西部地区以降低土地成本和人工成本”的为0%,表明欧盟企业所在地区的土地成本和人工成本并不很高,若中西部地区以较低的土地成本和人工成本作为吸引外资的首要条件,效果将不会理想;选择“收购中国国内现有企业”的不到3%。从调查结果看,政府在吸引外商投资方面,要突破传统的招商引资的观念,针对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所确定的重点领域,紧紧围绕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科技教育等,在引进资金、引进先进适用技术、管理经验方面做好全方位的服务工作。

 

                        表2 企业未来在中国的经营策略

 

                              经营策略全部企业中小企业

                                积极开拓中国国内市场72.8%72.5%

                                更广泛选用中国国内原材料和设备56.6%58.8%

                                扩大产品出口31.6%30.0%

                                加速管理阶层本地化以降低成本21.3%27.5%

                                积极利用中国国内技术与人才21.3%18.8%

                                与中国国内企业合作或合并、优势互补20.6%17.5%

                                提高产品加工深度、增加附加值16.9%15.0%

                                在中国国内设立产品研究开发中心11.0%11.3%

                                广泛运用资本市场融资、降低资金成本8.8%10.0%

                                收购中国国内现有企业2.9%2.5%

                                迁往中西部地区以降低土地和人工成本0.0%0.0%

 

 

 

     二、希望和建议:

 

    问卷最后一项问题是“贵公司对推进欧盟企业来华投资的具体建议”,要求用文字回答。在136户样本企业中,有62户企业写出了他们的感受、评价和建议。这些评价和建议既肯定了近年来投资环境改善,也反映了随着在华投资规模的扩展,欧盟企业在政府管理职能改革、相应的政策法律法规建设,高素质人才培养,以及对投资“软”环境等方面的要求,上升到了一个更高的层次。一些问卷中用思想作风严重滞后,办事效率低下,管卡死板,手续繁琐,效率低下;对企业严重的管、卡、压,勒索盘剥,吃拿卡要;少数地方政府部门官僚、官商作风盛行,腐败官员与黑恶势力内外勾结等语言表达了他们对有关方面存在的消极现象的无奈和抱怨。另一方面,又热情地提出了改进的建议。

 

    (一)提高政府管理效率和政策透明度

 

     最重要的是提高政府管理效率和政策透明度。当前,不同地区政府行政部门执行政策口径往往不一致,政策不透明、不公开的现象也很多,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企业规模的发展及质量的提高。

     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完善的投资市场,缩小各级政府在中西部地区和沿海地区、大城市与中小城市开放政策上的差距,以保证政策的延续性、一致性,使政策法规执行更透明、更高效,更好地吸引外商到落后地区投资。

 

 政府部门要尽量简化、减少项目行政审批手续,减少政府干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尽快实现管理体制、管理方式与国际接轨;要增强政策透明度,政府决策部门在制定有关政策过程中,邀请相关的利益主体广泛参与,采用“听证”和“试点”等相结合的办法,以便科学决策;有关政策要有畅通的公开渠道传递到各有关利益主体,比如政府主管部门授权公开发行的报纸、杂志、网络。

                          政府要甘于寂寞,做点默默无闻的事。政府把舞台搭好了,就不怕真正的“武林高手”上台一试身手,然而搭舞台的事远没有上台那么风光,但它确属于政府的工作。

 

    (二)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要大力推进市场化进程,按照WTO规则和国际规范,加强与欧盟合作。进一步开放市场,减少或放开对投资领域、对外资企业类型的限制,允许外国投资者自由选择投资方式,如独资或外方绝对控股,允许和鼓励选用海外华人(大陆华人)经营管理公司。

                        

    要坚持与国外对等开放市场的原则。从中国进入其他国家市场并不容易,原因有二:当地管理人员经常在获得签证方面有困难;间接出口退税不容易。因此,中国与各国开放市场的过程中,要尽可能对等开放。

 

     (三)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

 

     “宁要优质高价的企业环境,不要劣质低价的投资优惠”。政府应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不断改善当地基础设施,加强交通、水、电、邮政、通信等“硬件”基础设施建设上,同时,也要重视学校、酒店、航空服务等基础设施服务部门的配套和完善,营造一个安全宽松的投资和生活环境,为外商长期扎根提供可靠的基础。最重要的是,政府还要加强软环境建设,加强法制建设,增强执法力度;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特别是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建立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四)进一步完善税收政策

 

     理顺装备进口和零部件进口的税收政策,实现贸易和投资之间的税负公平,为装备产业的发展创造平等机会。设备进口免税和零部件进口征税的问题长期存在,未能解决,客观上会产生抑制投资,鼓励进口的效果。如从欧洲母公司进口零件,需交7%或8%的进口税,以及17%的增值税。由于许多中国客户在进口重要项目设备时享受政府给予的免税政策,所以公司在中国组装时的零件成本比在欧洲组装要高出25%以上。这使在中国的公司远远不如欧洲的母公司出口到中国有市场竞争力。这种情况不利于欧盟在华投资企业的发展,也不利于中国装备工业的发展,需要采取一些根本性的措施解决这一问题。

 

    (五)加强政府信息咨询服务

 

     在欧盟国家多组织投资洽谈会、展览会、招商会等,加大对外宣传力度,积极、如实宣传中国的改革开放政策及相关的法规制度,展示成功企业的投资业绩,加强民间及各社团组织与欧盟的文化等交流。鼓励在中国投资的企业通过多种方式、渠道将自己的信息传递给相关的欧盟企业,有利于欧盟企业界对中国进行投资与合作。政府有关部门出版的“年鉴”、“大全”、“采购指南”、“汇编”之类,既无实际意义,也没有减轻企业负担。

 

    (六)积极引进和培养人才

 

      加强教育事业,提高整个国民素质,培养国际化的人才。抓好普及外语及各种技能的培训,提供当地丰富的、高素质的人力资源,改善投资环境。对外引资既要实现技术引进,还要实现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和人才。

 

     (七)企业提出的其他政策建议

 

                          ——建立国内市场信用证制度;

                          ——减少外商投资企业经营利润汇出时的征税;

                          ——简化报关手续(可保留对企业的追索权),以提高效率;

                          ——不断地吸引留学人员回国工作;

                          ——加强市场秩序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尽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减轻包括外资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负担。

 

                        本报告执笔:于伟加 张鸿

                        课题组总负责人:程秀生

                        课题组组长:赵晋平

                        课题组副组长:巩琳 夏桂年

                        作者:人事局 信息中心 于伟加 张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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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Bob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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